情侣相约自杀一生一死 幸存女子被控故意杀人罪 2014年06月12日 情侣闹分手,女子要求男子兑现照顾其一辈子的承诺,男子便让女子将其杀死,意气之下,两人果真相约自杀,女子手腕受伤,男子胸部中刀身亡,女子后报警并打120求救。事后,女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6月11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廖某哭泣不止,称当时以为男友只是说说而已,没料到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她向亲属表示了歉意,并请求法庭轻判。 情侣一起买刀自杀 被告人廖某与被害人黄某系情侣关系,并育有一女。2013年8月10日下午4时许,廖某与黄某在东莞市黄江镇板湖村出租屋内,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 当天晚上11时许,廖某要求黄某兑现照顾其一辈子的承诺,黄某便要求廖某将其杀死,后两人一起到便利店购买水果刀一把。次日零时20分左右,黄某与廖某一起携带水果刀到板湖村某工地草坪处,然后两人共同实施自杀行为。1时许,被割伤手腕的廖某在昏迷中被黄某摇醒,叫其打电话报警,她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黄江医院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黄某胸部中刀死亡、廖某左手手腕受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无视国法,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称以为只是开玩笑 “黄某不是我杀的!”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廖某庭审时称不认罪。 当公诉人问其男友黄某是怎么死的,廖某先沉默了一会,后称,当时来到草地上后,黄某把刀给她,要她杀他,她用刀尖对着胸口试探一刺,感觉很痛,便开始害怕。后来,黄某左手抓着她的手,右手拿刀,先在她的左手腕上割了两下,后发现是刀背,就又用刀锋割了两刀,她开始头晕、抽搐且意识模糊,昏迷醒来看到黄某捂着胸口,便打120求救。黄某是怎么受伤的她不知道,也没有看到。 “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他以前也有过类似举动,但是到第二天又没事了。当我听到他说愿意为我付出一切甚至生命时,我很感动,我没想到会这样子,我只是一心想跟他复合。”廖某哭泣着说。 公诉人表示,根据廖某的供述,事发当天,其跟黄某发生争吵后,曾给另一男子打电话称没地方住,那名男子便让司机过去接她,在廖某与黄某去买刀和相约自杀的过程中,廖某曾和该司机多次通话且短信联系,但廖某并未向该司机求助以制止自杀行为。 对此,廖某称以其男友黄某的性格,她怕黄某会把她杀了,因此她不敢向他人求助。 因有孩子请求轻判 在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了廖某向120、110的报警电话录音,录音里廖某称:“我割破血管了,在黄江一个别墅区,我死定了,走不动,两个人,他被我插了一刀,插了心脏,他把我割脉了,我把他杀了,就这样死了,我不想活了。我不想离开他。我已经没有知觉了。” 而根据司机袁某的证言,廖某事后曾打电话给他,让他报警,称她杀死人了,且告诉他是男的抓住她的手用刀割她的手,然后用双手拉着她的手捅他自己。 对于以上证据,廖某称,她当时非常恐惧,且因为受伤意识模糊,不可能说这么多的话。 公诉人认为,廖某对黄某的自杀决定起帮助作用,并使黄某的自杀行为付诸实施,无论黄某的伤是否由廖某造成,廖某都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廖某的辩护人则表示,廖某愿意陪受害人去死,虽从精神上对受害人死亡起到了支持作用,但并不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因素,被告事后也已拨打了求助电话。 廖某在最后陈述时哭诉:“他性格多变而且很极端,今天这样的结果不是在我能力范围内所能控制的,但我还有孩子和父母,我请求法庭能对我轻判。” 庭审结束廖某被法警带出法庭后,坐在角落仍止不住哭泣。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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