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同时,按照民航局的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以及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登机,首都机场提醒广大旅客,在出行前最好将行李托运,以免耽误自己的行程。 首都机场还需要提醒广大旅客注意的是,“五一”期间出行的旅客有所增加,为避免耽误行程,旅客在购票时一定要向相应航空公司机票代理点确认出发航站楼,其中三号航站楼结束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分别为航班起飞前45分钟(国内航班)和起飞前1小时(国际航班),请广大旅客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到达候机楼。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张立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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