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出生的万红宇是顺义人,中专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 法制晚报(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检方指控,2014年7月 1日8时许,万红宇在大兴区黄村镇家中自然分娩一男婴。万红宇因不愿抚养孩子,掐孩子脖子等,而后将孩子装入垃圾袋丢弃于小区公共垃圾桶内,致使男婴死亡。7月29日,万红宇被大兴公安分局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万红宇说自己生第一胎是剖腹产,很痛苦,所以知道再次怀孕后自己一直不想要这个孩子。“在厕所里生下孩子时,我大脑一片空白,很害怕,我现在知道这是严重犯罪,我认罪,我很后悔。”万红宇说。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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