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4日援引马来西亚《东方日报》的报道称,11月30日,38岁的天津游客郑豪(音译)搭乘马来西亚吉隆坡飞往北京的班机,但他在飞机上放置行李时,称行李内有炸弹,引起机组人员恐慌。 马来西亚机组人员立刻报警,警方逮捕了该游客,还出动了拆弹小组进行搜查,证实机上没有任何爆炸物,但飞机因此延误。郑豪随后被押至警局接受调查。 12月3日,郑豪在雪兰莪州雪邦法庭被控刑事恐吓罪。 被告辩护律师余家福称,被告在放置行李时,只是试图展示幽默,才说行李很重是因为里面有炸弹,这只是一个误会。 但副检察司翁姑阿菲亚迪认为,被告行为引发机组恐慌,导致班机延误,被告应被严惩。 法庭最后判决,将被告监禁5天,并罚款7000令吉,若不缴付罚款就以5个月监禁替代,刑期从11月30日被捕当天算起。 法庭推事莎丽花还告诉被告,称飞机上有炸弹并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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