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临河区人民法院新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九旬老人状告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法官帮助老人解了燃眉之急,修复了断裂的家庭亲情。
家住临河区新华镇的陈大爷今年90岁,有7个子女。然而,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老人却身患重病无钱就医,子女们也因老人的赡养分配问题争执不休、矛盾重重,老人便将7个子女告上临河区人民法院新华法庭。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正常的诉讼程序时间太长,为了使老人得到及时治疗,决定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新华法庭审判团队的张永和法官从亲情感化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面讲述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宣讲社会道德规范对赡养老人的要求、讲清法律法规对赡养义务的规定。通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疏导,老人的7个子女终于解开了心结、认识到错误,达成新的赡养调解协议:原告的3个子女因生活较为困难,每年分别承担2000元赡养费,其余4个子女每年分别承担3000元,用以解决老人的医疗问题。 法官认为,老年人因看病困难、生活困难要求子女增加赡养费的请求具有法律依据,子女们通常认为的“老人的财产分配给谁、跟谁生活就应由谁来养老”的认识存在误区。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无论子女自认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如何充分,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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