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16岁少女小玉(化名)和20岁徐姓男子交往,没想到2人因为没钱花,竟偷走姑姑的台币132.5万现金(约人民币30万),而且他们消费力惊人,5天就花掉台币105万(约人民币23.7万),还买了一只万元宠物犬,但后来被警方逮到,她被法院裁定保护管束,男友则因其他窃盗案被判5个月徒刑。 据判决书,小玉去年3月15日凌晨偷走巨款后,就和徐男私奔离开苗栗县,还沿路乱买黄金手环、金戒指、手机、大型摩托车(58万8000元)、小狗(1万元)、电脑等物品,因为姑姑报案,20日在高雄被逮,但赃款仅剩27万余元,小玉后来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再经法院裁定保护管束而释放,但余男因窃盗案被判5月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余男后来怀疑小玉获释后有新欢,气得恐吓“一起死吧”,因此挨告恐吓,小玉认为他可能会杀了她的家人,或是对其不利,但他辩称得知女友出轨时太生气,只是在宣泄情绪,没有要恐吓或是要做什么事。 但法官认定徐所辩是卸责之词,因此依恐吓罪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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