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多伦多东门网

搜索
多伦多东门网 首页 娱乐猎奇 查看内容

公民可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2008-5-26 16: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99| 评论: 0|原作者: webposter|来自: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根据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条例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4种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条例特别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条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菲)

*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多伦多东门网

GMT-5, 2024-11-26 15:39 , Processed in 0.115333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