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以来,“港独”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活动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干预势力和“台独”势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预香港事务,严重危害香港公共安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筑牢“一国两制”制度根基的必要举措,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防范遏制外部势力插手干预香港事务的必然选择,合理合法,势在必行。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力也有责任根据香港特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包括制定与香港特区有关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继续构建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打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暴力分子和外部干预活动,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多数香港市民。全国人大的决定体现了法治原则,恰恰是为了香港广大市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法定的各项权利和自由。这符合香港社会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包括加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是“一国两制”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一国”,“两制”也将不复存在。中国政府将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这一决心坚定不移。同时,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原题为《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外长涉港联合声明发表谈话》) 来源网址: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5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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