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舍录像再现行凶过程 嫌疑人入监3天被打成植物人案第3次开庭 行凶牢头否认“狱霸”称谓 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羁押于看守所的靖远人李建程,入监3天就被同舍羁押人员打成了植物人。该案历经两次开庭后,于7月31日第3次开庭进行了多媒体示证,通过对监舍录像片段近1个小时的播放,3被告人在2天的时间里多次对李建程进行虐待殴打的过程得以再现。 但第一被告人顾学彬对“牢头狱霸”的称谓极力否认,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狱霸把同监打成植物人 现年34岁的江苏海门人顾学彬曾于6年前,因为替其在歌舞厅当领班的女友出气,将与女友发生争执的客人打伤致死,顾学彬因此被判处死缓,羁押于城关区看守所内服刑。在看守所,体形彪悍的顾学彬俨然成为监舍“老大”,其他在押人员都尊称其为“哥”。 2006年6月17日凌晨3时,靖远小伙李建程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收押到城关区看守所。同监室的胡明智认出李建程曾与他有过“摩擦”,遂将此事向顾学彬报告。17日下午至18日下午,顾、胡二人伙同同监在押人员刘豪兵,对李建程实施殴打虐待后其出现神志不清症状,被管教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后昏迷至今,经鉴定,其颅脑骨折呈重度闭合型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其状态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 首次提审时曾试图逃跑 2007年6月12日,兰州中院曾开庭审理顾学彬、胡明智、刘豪兵故意伤害李建程一案。但当兰州中院的法警来到城关区看守所提人时,刘豪兵突然推开法警试图逃跑,但被现场法警迅速制服。开庭后,得知这一情况的公诉人当庭决定撤销起诉,待查明案情追加指控刘豪兵脱逃罪后重新提起公诉。2008年6月18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伤害、脱逃案件。鉴于3名被告人对具体实施殴打行为的供述存在较大出入,法庭宣布择日开庭继续审理此案。 录像再现虐待殴打过程 7月31日庭审时,公诉方调取案发期间的监舍录像,对其中长达40分钟的多个片段进行了多媒体示证,3被告人在2天多时间里多次对李建程进行虐待殴打的过程得以再现。录像显示,李建程在号舍里蹲在地上擦拭地板,分发早饭少他一份,背诵监规时挨打最多,动辄就被“找腰子”(猛打腰背部)。直至2007年6月18日晚7时08分,在放风场不足4平方米的狭小空间内,顾学彬端坐小马扎跷起二郎腿,李建程蹲在他面前,顾学彬突然朝李建程头部猛踹两脚,并责令他靠墙站立背监规。7时35分,李建程开始体力不支双手撑膝左右摇晃,5分钟后症状加剧,被人搀扶出放风场时他走路的姿态明显异于常人。 猖狂狱霸仍不认罪 证据出示完毕后,顾学彬的辩护律师对此提出了“不排除李建程在被羁押前就已受到脑部重创,顾学彬脚穿海绵拖鞋踢两脚的力度仅有可能诱发了他的脑部血肿伤”。公诉人对此认为,李建程入监前的体检证明足以证实他神志清楚身体健康。胡明智的辩护律师在为其做罪轻辩护后,提出看守所的监管失职对本案的引发也有过错。刘豪兵认为整个号舍都是受一铺(顾学彬)和二铺(胡明智)的控制,在他们的授意下自己才去打李建程的,他没有过错。而顾学彬再次用清晰的语调向公诉人发出“牢头狱霸的称呼是政府任命还是监狱指定?”的质问,他矢口否认自己的牢头地位,也不承认是他踢伤了李建程。 庭审中,李建程的母亲提出了包括34万余元日常护理费在内的7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顾学彬和刘豪兵明确自己无力赔偿也不愿委托他人代为赔偿,胡明智则委托其姑姑代赔。法庭宣布庭后再作调解,调解不成将与刑事部分一并宣判。 本报记者 刘志广 郭玉红 《兰州晨报》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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