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8月5日报道已经听到警察身后追击,嫌疑人却继续跑,于是,警察拔出枪来连开4枪,第四枪击中嫌疑人致其死亡。家属认为民警并未鸣枪警告,而是直接开枪射击,将开枪警察所在单位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国家赔偿42万多元。记者昨日获悉:官渡法院驳回了家属诉讼请求。 回放 群殴后 遇见警车就跑 去年1月22日凌晨,杨炳静与朋友共11人在昆明市佴家湾和另一群人发生群殴。 随后,杨炳静遇上警车。刚打过架,出于本能的害怕,于是奔跑。民警展开追击,并在追击过程中开了4枪,致使杨炳静死亡。事发后,家属与官渡公安分局进行交涉,官渡公安分局出于道义的困难补助费7万多元,并未涉及国家赔偿。 警方 当事人拒捕 依法鸣枪警告 官渡公安分局的代理人表示:民警当时要求杨炳静停下来接受检查,杨炳静逃跑,民警紧随其后追击,并不断命令杨炳静停下,但杨炳静继续逃跑,民警追至永安路时鸣枪警告,杨炳静仍继续逃跑,之后,民警开枪击中杨炳静。杨炳静涉嫌重大犯罪,应该接受警察的盘问。民警是依法鸣枪警告。 法院 警察开枪合法 驳回诉讼 官渡法院审理认为:杨炳静在警察鸣枪警告后,仍然没有停止逃跑接受盘查。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民警作出判断并使用武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于是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家属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家属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成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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