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毒枭邓日华昨听判 三罪并罚监仓度过余生
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报道: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际毒枭邓日华及其犯罪团伙成员共计10人进行一审宣判。邓日华被以制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九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1年3个月。 据悉,今年刚满50岁的邓日华,是广东曲江人,他早年加入加拿大国籍,制贩毒品已有十多年历史,曾被我国、美国、菲律宾等国列为通缉对象全球追捕。 广州中院经过仔细审理查明,邓日华及其同伙涉嫌犯罪的行为主要有: ———2006年,邓日华得知陈国明(另案处理)欲购买麻黄草、麻黄膏后,便积极为陈国明联系货源。2006年中,邓日华通过赵峰(另案处理)、潘绵恒(另案处理)从青海省西宁市共购回麻黄草3000公斤,麻黄膏150公斤,并存放在番禺区大石镇涌口村的临时仓库内。2006年12月,邓日华被抓获归案后,赵峰指使潘绵恒将上述制毒原料处理掉,潘绵恒遂将上述制毒原料运至番禺区一垃圾填埋场丢弃。 ———2006年7月至8月间,由陈国明提供制毒原料、工具和资金,邓日华纠合数人在广东省高要市白诸镇罗古村姚金伙的果园内制造冰毒。邓日华负责技术指导,其他人负责原料配制。邓日华等人两次成功制造出油状冰毒共约100公斤; ———2006年10月,邓日华伙同他人在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寨边村试图将麻古粉加工成药片,后因质量问题未能成功。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一德花园一出租屋内缴获毒品一批; ———2006年11月,邓日华提供原料和工具,指使他人在花都区梯面镇埔岭村一废石场内,试制出油状冰毒约4.5公斤。 ———2006年12月初,邓日华和陈国明密谋制造冰毒,12月24日,他们找到花都区花山镇城西村三队一果园作为制毒场所,12月28日早上,邓日华和梁森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06年11月底至12月初,邓日华与他人密谋贩卖冰毒,由邓日华负责提供货源,以每公斤人民币13万元的价格卖给李绍荣转手销售。 广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邓日华的行为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九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1年3个月。在宣布判决结果之后,10名被告均向法庭表示,服从广州中院判决,不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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