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国家民用航空局重申,5月1日起严格执行乘机携带行李规定。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4月24日对新华社记者介绍,民航局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这位负责认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提前做好托运行李的准备工作,以免延误行程。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林红梅、万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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