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幸成为邻居,是莫大的缘分。互为邻里,理应和睦相处,共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但是,在邻里之间频繁的接触中,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摩擦,超越“有事好商量,万事好解决”的范畴,从而导致邻里关系白热化。 影响邻里关系的因素众多,饲养宠物就是其中一个,比如饲养宠物犬。随着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独自打拼的年轻人日渐孤独,饲养一只可爱的宠物犬就成了年轻人们的首选,城市内饲养宠物犬的人日渐增多。 虽然我们越来越依赖宠物犬的陪伴,但饲养宠物犬还是存在一定的安全威胁。携带宠物犬外出活动时,主人不仅要及时清除宠物犬的粪便,更要系好狗绳、严格看管,以防宠物犬伤害他人。不止一次有新闻报道,主人外出携带宠物犬未系狗绳,吓坏邻居的孩子,导致邻里关系出现严重裂痕。未系狗绳会出现安全威胁,即使系了狗绳还是带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长沙这对互为邻居的王女士和严先生夫妇,就因为宠物犬发生了一件让双方都尴尬又生气的事情。 2020年7月4日下午7点半左右,湖南长沙的王女士在帮邻居严先生夫妇喂养宠物犬时,被宠物犬咬伤右手手腕,待王女士恢复健康后,便将严先生夫妇诉至长沙开福区人民法院金霞中心法庭。邻里之间,闹到法庭,善心之举,为何会引发至此呢? 原来,严先生夫妇外出时将自家的一只中华田园犬系好狗绳,独自拴在自家车库旁边的树下。他们还贴心地在旁边放置了必要的食物和水,能够保证犬只的正常生活,让其不至于挨饿。本以为这样万无一失,没想到还是出现了意外。 邻居王女士偶然发现严先生家的宠物犬已在树下多时,一直无人看管,现在的宠物可是家里的宝贝,更别说这还是一条生命。本身就对宠物犬有好感的王女士一直这样无人投喂可不行,于是出于好心接近严先生家的犬只并进行了喂食。 只是邻居家的宠物犬与王女士又不相识,碰到陌生人趁着主人不在家而侵入领地时,严家的宠物犬不仅没有吃王女士喂来的食物,反而血盆大口一张,咬向了擅自闯入严家地盘的王女士,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狗咬吕洞宾”。 事发后王女士连忙去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犬伤III级,后又因伤口感染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共花费了1.18万余元。在此过程中,听闻自家宠物犬咬伤了邻居的严先生妻子也曾到医院进行探望,并给予了2000元慰问金。 严先生夫妇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了,他们外出不方便携带犬只,但在家中无人时,却也做了充足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是王女士未经他人同意、主动进入他人家帮狗喂食,这才是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2000元慰问金是对王女士被自家犬只咬伤的歉意以及对其善心之举的感谢,尹先生夫妇没想到这件事居然还会走上法律程序。 王女士的内心同样波澜起伏,她认为自己本是出自好心,一是想帮助邻居照顾宠物,现在宠物对待生活环境要求很高,如果一直无人陪伴也会导致抑郁症等情况;二是同情小动物,担心其因无人看管而饥饿口渴,现在的爱狗人士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犬只可怜巴巴地忍饥挨饿。 但这种好心之举不仅让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还遭受了财产损失,自己实在得不偿失,王女士心有不忿,认为是严先生夫妇在城市内养犬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理应对自己进行一系列损失赔偿。 严先生夫妇却觉得很莫名其妙,自家养的宠物犬又没有随意放出,只是拴在自家别墅内的树上,已经进行了安全限制,是王女士擅自来喂养自家宠物犬,这才导致宠物犬将其咬伤,事发时自己压根不知道,因此怎么能是自己的责任呢?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休。那么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严先生夫妇所饲养的犬咬伤原告王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原告王女士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投喂危险犬只存在一定风险的情况下,仍采取近距离喂食,对本案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在这种情况下两被告的侵权责任会受到减免。 根据相关法规,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金霞中心法庭判定在此案中严先生夫妇应当承担60%的侵权责任,原告王女士自身承担40%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严先生夫妇需要承担10538元。由于之前严先生夫妇在探望王女士时已经给了2000元赔偿金,因此还应向原告赔偿8538元。 一对好邻居从此心生隔阂,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要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在饲养宠物犬时,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犬许可”“犬类免疫证”等必要手续,不得因养犬妨碍他人正常活动、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同时,我们也要从王女士的经历中汲取教训,在伸出援手时,要甄别潜在风险,不要“同情心泛滥”而越界帮助,以免威胁自身安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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